在當下的創新世代,內部/外部團隊協作將會是企業的主要運作模式,而團隊協作的成效來自高效的項目管理。因此,項目管理已經自然而然地成為了中層管理人員不可或缺的技能。奈何,在執行項目期間,常常會發生的狀況,就是為了雙方的自身利益,互不相讓地堅持己見,直接影響了雙方的合作關係,此時需要透過“談判”來解決雙方的矛盾,以達成雙方均接受的結果。
要如何掌握談判技巧,我們必須先了解“談判”是什麼?“談判”是溝通的其中一種形態,它並不是單純的訊息交換活動,而是包含訊息的交換和分析,從而找出雙贏的解決方案。有些人錯誤地把“談判”比喻為一場拳賽,雙方必須出盡全力擊倒對方,以獲取最大的利益;其實,把“談判” 比喻為一場舞蹈會更為合適,雙方透過在舞池上的互動,從而了解對方,作出相應的配合,以達到最完美的效果。因此,“談判”可以理解為透過雙方的互動交流(有效的溝通),明白雙方的需要,並致力尋求可滿足對方的方案,達致雙贏的結果;意即雙方既可完成各自的經濟目標,同時亦可維持友好的關係。為了達成此目標,整個“談判”的流程必須從最初以分配現有有限資源為目標的“分配談判 (Distributive Negotiation)”續步拓展成為以擴大資源後再行分配為目標的“綜合談判 (Integrative Negotiation)”,這樣,才有可能達致雙贏的方案。
除了明確的雙贏目標外,雙方在“談判”時必須掌握整個談判過程的四個階段,第一階段,透過雙方的互動,建立融洽的關係 (Rapport),以取得相互的信任,在融洽及互信環境下,雙方才會真誠地交換真實的訊息;此時,雙方即可進入第二階段,透過互動的問答,了解雙方的需求及困難,尋找雙方在需求上的差異,並盡力地滿足這差異,各取所需,這就是雙贏的基礎;接著是下一階段,探討如何達成協議的階段,以找到的差異為基礎,尋找拓展的機會,發掘更多可分配的資源,由“分配談判”轉變成“綜合談判”,可分配的資源多了,且存在喜好的差異時,就可同時滿足雙方,並維持友好關係,這就是我們期望的「雙贏」;最後,在第四階段,完成最終的正式資源分配協議,整個“談判”就完成了。所以,成功的“談判”就是以雙贏為目標,掌握整個談判過程以完成雙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