讀報,得悉《蘋果日報》正考慮把部分美術,甚至版面的編採工作外判,讓員工轉換成Freelancer自行接合約。這決定自然令其員工深表不滿,但從報業發展上,這又是否真的可以在明日黃花的報業市場上殺出一條血路呢?
首先,我嘗試瞭解一下,為甚麼壹傳媒會有此決定:第一個原因,自是減省成本。自僱與外判的最大分別,正是可以將管理、褔利等成本減省開去,讓公司只把開支集中在生產與盈利相關的成本上去。要明白,一間公司要養一個人,成本可不單是員工的薪金,還包括其他的營運成本。若員工都變成承包商,則公司不單省下燈油火蠟,連MPF都不用供了,支援部門如I.T.、行政及人力資源等也可省下一大筆錢。
但我相信,這並不是壹傳媒作出今次決定的唯一原因。我相信另一更大的誘因,是她認為做一個「User Generated Content」的網站,比做一份報紙更有前途。那就是說,做Facebook好過做一份報紙的心態。
於是,她首先以自己的員工為試點,讓他們嘗試自行生產內容。按壹傳媒的第一步,是先以包銷,即固定酬金的方式收購內容,但我相信她們將很快把酬金變成以點擊率來計算。到時壹傳媒將會邁向一個新的生態,即把按點擊率計算的廣告收入,扣除營運開支發放給Freelancer,可謂穩賺不賠。
若此營運模式能夠成功,壹傳媒甚至可以吸納市面上其他的內容生產商,如冇工開的傳媒人、YouTuber,甚至一些至今仍找不到盈利模式的小型網媒。而壹傳媒的規模甚至可以變得比目前更龐大,更有前景。
然而,最終的問題是:這方法真的可行嗎?這倒要從廣告商對網絡廣告的需求說起。
話說在網上廣告發展之初,很多廣告商都未能從傳統廣告的模式轉換過來,所以當時大家都比較接受一些「顯示式」的廣告,例如是Banner廣告等。於是,當時的內容生產商都努力生產Banner 廣告位,盡力推高自己的Pageview,務求能顯示更多廣告。
但這風潮過了不久,廣告商開始發現這些Banner廣告的效用不大,Click through rate可能低於萬份之一。於是,大家開始尋找更有效的方法:尋找更合適的內容去落廣告,例如在講手機的內容上賣手機的廣告。
可是,這卻始終解決不了一個根本性問題,就是讀者天生不愛看廣告,甚至是連一些懷疑有廣告成份的內容也不願意收看。結果,一切又回到老路,廣告商選擇借助傳媒的公信力,透過Advertorial,或所謂鱔稿的方式去賣廣告了。
壹傳媒今次決定,最大損失正是其公信力。當大家都把她稱為《Freelancer報》,會對她的報道抱有懷疑;換句話說,她已經從另一角度破壞她的廣告力量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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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文章刊於《招職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