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年隨著科技不斷進步,應用於各行各業,體育發展亦是其中一個受惠的產業,當中以科技來判斷賽果是其中常見的用途。由於以往世界盃出現不少爭拗的場面,加上更專業的裁判亦只是人,很難百份百確定所有的判決是真確無異,相信大家還記得1986年世界杯總決賽,阿根廷隊隊長「球王」馬勒當拿施展的「上帝之手」,若然當時已經有足夠的科技去協助判決,深信世界杯歷史需要重新改寫。
有見及此,是次世界杯足球賽便全面使用視像裁判 (VAR), 所謂VAR 是指Video Assistant Referees的縮寫,具體而言,由球場現場的轉播攝影機、兩架專門監控越位的攝像機及莫斯科的國際報導中心(IBC)影片裁判團隊組成。本屆世界盃為了VAR設置了兩個房間(並非設在比賽時的足球場),合共四套設備,單是電視螢幕就多達14塊,有個巨大綠色圓形按鍵,按下便可同不同場地的主裁判進行即時通話。每場比賽均由四名影像裁判負責,還有四名技術人員為裁判尋找角度最佳的重播片段。值得一提是一名裁判專門觀察越位,電視畫面是最適合觀看越位與否的視角,只要影像裁判完成確認,畫面就會切入為電視的直播畫面,達到前所未有的高透明度。
正如FIFA裁判委員會主席寇里納早前提出,視像裁判的目標絕對不是追求判罰100%準確,而是避免重大的誤判,而使用VAR的兩大原則是以最小限度的干擾比賽,及主裁判出現爭議判決時才會介入,VAR理應只是一種輔助手段。
從技術角度而言,類似視像裁判早已在其他運動賽事使用,NBA 早在 2002、2003 年賽季引進影片重播技術,而從 2008、2009 年賽季開始,NBA 擴大影片重播範圍,裁判可在比賽中任意時刻啟用影片重播。至於國際網球賽事,則有稱為「鷹眼」的技術,用於判定網球落點,隨後羽毛球、冰球、棒球等體育項目,亦採用即時重播系統。
總結,筆者深信隨著VAR或更先進的科技應運而生,大家將會見到更公平的國際體育賽事,反映運動員創造真正佳績。
以上文章刊於《招職》。